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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双增长 业务运行总体平稳

时间:2023-07-27 19:58:23    来源:厦门晚报

我市为购买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今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提贷业务运行总体平稳,缴存和提取均有所增长。”今天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江生带队接听市政务热线,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及相关政策。


(资料图)

数据显示,今年1-6月我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22.81亿元,同比增长11.7%。提取较快增长,今年1-6月我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91.84亿元,同比增长16.05%。个贷发放平稳,今年1-6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9.9亿元,同比下降0.79%。

我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出台的新政策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我市无房的新市民(非本市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其中,已享受“5折租房补贴”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可在扣除相应租金补贴金额后,按每月实际支出的租金金额提取。新市民、青年人也可选择按无房缴存人每月提取不超过1200元的标准签约。租房政策的调整,有力支持了无房缴存人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面实现所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程网办;率先在省内实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智能“秒批”;优化系统实现同一笔异地还贷或还本地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免于重复提交借款合同等材料,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能力。同时主动入驻保障性住房办事大厅,为购买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今年1-6月累计受理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116笔,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78笔。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较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构建业务协同、线上服务、数据赋能、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治理新模式。

【热点问题解答】

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分别是多少?

答: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041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29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03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房,租住普通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

答: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实际租金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月租金为准,签约后按月提取;未备案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按发票金额提取已支付的实际租金。

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在押期间的二手房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二手房预告转移登记后,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已退休,可以继续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完善和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任何单位不得为退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其退休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夫妻一方在厦门缴存公积金,配偶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现在厦门购房,配偶额度可以一起使用吗?

答:若配偶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限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额度可一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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